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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心洋人街C区三标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时间:2022年01月20日   点击量: 0 来源:美心官网
目  录
      言  ············································································································································1
第一章    总论·································································································································· 3
1.1 编制依据···································································································································· 3
1.2 验收目标···································································································································· 4
1.3 验收程序···································································································································· 4
第二章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6
2.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6
2.2本次验收基本情况 ···················································································································6
2.3 工程的地理位置及厂区平面布置图 ··················································································8
2.4 本次验收主要污染源、污染因子及治理措施······························································ 10
第三章    工程环评意见及批复要求 ························································································11
3.1 环评主要结论及建议 ············································································································11
第四章    现场踏勘情况 ··············································································································16
第五章    初步结论与建议 ·········································································································20
5.1验收内容 ·····································································································································20
5.2验收结论 ·····································································································································21


前      言



       重庆美心长江风景区即“洋人街”是重庆目前的旅游休闲第一品牌,是国内先进旅游休闲理念的倡导者和大型群众性休闲娱乐社区开发的实践者。目前,洋人街景区拥有洋人酒吧街、婚庆园、广阔天地、乱吼一条街等多个各具特色的商业、休闲、娱乐项目,形成了旅游休闲、文化创意和快感体验于一体的重庆首座非主题商业公园。

       根据《重庆市主城区弹子石组团A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渝府[2006]16号),A7-1/02、A6-2/02号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A4-1/02、A3-3/02号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重庆美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心长江一期工程包括弹子石组团A标准分区A7-1/02、A4-1/02、A3-3/02、A6-2/02号地块,总用地面积103523m2,总建筑面积253677m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48568.8m2,住宅建筑面积205108.2m2,目前已获得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证(备案项目编码:308108K72315113),重庆市规划局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建500108200800205号),工程建设符合房地产产业政策和区域规划。

       “洋人街C区项目”位于A7-1/02号地块,位于洋人街西南侧,紧邻洋人街设置,为房地产开发性质。“洋人街C区项目”位于临江一带,由20栋小高层、2层商业裙房、3层商业用房及幼儿园组成,主要功能为住宅及商业,配套功能有4班幼儿园、车库、设备用房等,商业用房预留公共烟道。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49375.45m2,总建筑面积154077.28m2,总居住户数1007户。项目实行分期验收,5-6(不含1-3层商业裙房)、14-20#楼(共9栋)已于2016年11月完成验收并取得环保验收批复;本次验收为7-11#楼、7-8#商业楼裙、幼儿园及地下车库以及一期中5、6号楼的1-3层商业裙房。本次验收5栋住宅楼,其中7#、8#、11#为13层小高层,9#、10#为12层小高层,建筑面积约35316m2,商业建筑面积约7002m2,物管715m2;幼儿园层高2层建筑面积约1053m2,地下车库250个以及一期中5、6号楼的1-3层商业裙房。

       美心长江一期项目(包括A标准分区A7-1/02、A4-1/02、A3-3/02、A6-2/02号地块)经重庆市规划局地字第500108200800205号批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2009年12月,重庆市南岸区环保局以渝(南)环准[2009]104号文对重庆市环科院编制的《重庆美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洋人街C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同意项目开工建设。该项目于2010年初开工,分期建设。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期,取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单位自行开展验收工作。我单位于2017年11月接受业主委托编制《重庆美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洋人街C区项目—三标段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及资料调研。

     该验收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重庆市南岸区环保局、重庆美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诚挚的谢意。


第一章    总论



1.1 编制依据

1.1.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1996年4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
       (8)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2日);
       (9)《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10)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11)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0号《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5年5月27日);

1.1.2 工程资料及批复文件
        (1)渝(南)环准[2009]104号《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重庆市南岸区环境保护局,2009年12月);
        (2)《重庆美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洋人街C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09年12月)。

1.1.5 其它资料
         重庆美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

1.2 验收目标

       因本次验收7-11#楼、商业楼裙楼、幼儿园及地下车库为房地产项目,尚未交房入住,本次主要检查环保设施建设、落实、依托情况,管网接入情况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检查,为企业开展验收及验收后的日常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本次验收不进行排放监测。

1.3 验收程序

       本次验收监测的工作程序见图1.1



第二章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2.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见表2-1。

表2-1    验收项目基本情况




        注:本次验收7#-11#楼、商业、物管、车位及幼儿园,环保投资暂无法单独统计,以上项目基本情况根据整个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待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后在进行统计。

2.2本次验收基本情况


       重庆美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洋人街C区项目为集住宅、商业、幼儿园、车库等配套设施为一体的居住小区,主体工程包括:20栋小高层住宅,其中11栋11层(1#~4#、14#~20#)、2栋12层(9#、10#)、7栋13层(5#~8#、11#~13#)。

       本次验收仅针对三标段,包括7#-11#住宅楼、幼儿园、7#、8#住宅楼下商业楼群、物管、250个地下车位以及一期中5、6号楼的1-3层商业裙房。其中7#、8#、11#为13层小高层,9#、10#为12层小高层,建筑面积约35316m2,商业建筑面积约7002m2,物管715m2;幼儿园层高2层建筑面积约1053m2,地下车库250个。三标段依托小区生化池(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本次验收生化池仅检查污水管网是否接入生化池及可依托性。

       美心长江一期项目(包括A标准分区A7-1/02、A4-1/02、A3-3/02、A6-2/02号地块)经重庆市规划局地字第500108200800205号批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洋人街C区项目”位于A7-1/02号地块,位于洋人街西南侧,紧邻洋人街设置,为房地产开发性质。“洋人街C区项目”位于临江一带,由20栋小高层、2层商业裙房、3层商业用房及幼儿园组成,主要功能为住宅及商业,配套功能有4班幼儿园、车库、设备用房等,商业用房预留公共烟道。项目于2011年3月经重庆市规划局建字第500108201100027号批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总面积149632 m2,其中地下车库为27833 m2。因建设实际情况变动,项目于2017年7月经重庆市规划局建字第500108201700039号重新批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且建字第500108201100027号同步注销,变更部分为1-4、12-13#楼(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及地下车库面积。其中地下车库为46534 m2,增加了18701 m2。变动部分不涉及本次验收内容。

       “洋人街C区项目”总用地面积49375.45m2,总建筑面积154077.28m2,总居住户数1007户。项目实行分期验收,5-6(不含1-3层商业裙房)、14-20#楼(共9栋)已于2016年11月完成验收并取得环保验收批复(见附件);本次验收为7-11#楼(共5栋)、幼儿园、局部地下车库以及一期中5、6号楼的1-3层商业裙房。本次验收5栋住宅楼,其中7#、8#、11#为13层小高层,9#、10#为12层小高层,建筑面积约35316m2,商业建筑面积约7002m2,物管715m2;幼儿园层高2层建筑面积约1053m2,地下车库250个。


2.3 工程的地理位置及厂区平面布置图
2.3.1工程地理位置

       重庆美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洋人街C区项目,其地理位置详见图2.1。项目平面布置见图2.2。

图2.1 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2.2项目平面布置


2.4 本次验收主要污染源、污染因子及治理措施

2.4.1废气
       主要污染源:居民餐饮油烟、幼儿园餐饮油烟、商业餐饮油烟。
       主要治理措施:幼儿园及商业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居民、幼儿园餐饮油烟经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商业预留专用烟道,楼顶排放。
2.4.2废水
       主要污染源:生活污水、幼儿园餐饮废水及商业餐饮废水。
       主要污染因子: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等。
       主要治理措施:幼儿园、商业餐饮废水经各自隔油池隔油后与生活污水汇合,依托生活污水经处理能力1000m3的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
2.4.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声源经消声、减振和合理布局。
2.4.4固体废弃物
       主要污染源:生活垃圾
       主要治理措施:集中收集,统一交环卫处理。







第三章    工程环评意见及批复要求



3.1 环评主要结论及建议

3.1.1环评主要结论
      (1)服务期
       ①废气
       拟建项目使用天然气作燃料,设置集中式烟道超屋顶排放;幼儿园食堂油烟、餐饮业油烟废气安装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引入公共烟道超屋顶排放;车库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设置烟道引至地面排放;隔油沉淀池臭气经专用管道超屋顶排放;垃圾收集点设置于绿化带内;各废气排放口避开人群居住和活动频繁场所。因此,服务期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②生活污水
       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经营性废水经隔油(油水分离器)、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沉淀池进行格栅、沉淀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截流管网,进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隔油沉淀池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倒灌、防泄漏、防爆、防臭、防堵塞等措施。严禁将污水排入小区内景观水体和西侧人工湖。污水排放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环保政策要求,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鸡冠石污水处理目前规模为60万t/d,雨季135万t/d,2009年4月已通过国家环保部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一级B标准;三期扩建工程(设计规模达到80万t/d、雨季达到165万t/d)正在建设中。鸡冠石污水处理厂采用A2/O处理工艺,从实际运行情况看,处理效果好,出水水质能稳定达标排放。

       ③噪声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声源经消声、减振和合理布局后,噪声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环境可以接受。

       ④固体废弃物
       拟建项目内部设置1个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由各住户分类袋装化,由物管公司收集到垃圾收集点,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垃圾收集点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及时清运,防止恶臭污染和影响小区环境。

      (2)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拟建项目特点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服务期经营性废水及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为119.49t/a。根据工程分析和主城排水规划,拟建项目服务期生活污水经已贯通的沿江截流D干管,进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由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为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因此,服务期新增COD排放总量指标纳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中,不再单独申请总量。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及当地规划,环境影响分析表明,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文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无明显的不利影响,区域生态环境和城市景观将得到极大改善,评价认为项目按拟定方案建设是可行的。

3.1.2建议
     (1)加强小区居民的环保宣传和教育,自觉维护项目的生态环境和小区景观设施,杜绝破坏生态环境的不良行为。

     (2)贯彻“一水多用、节约用水、循环利用”的原则,在节水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废水排水量,千方百计考虑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作为绿化、景观用水、地面冲洗和卫生间用水方案。

     (3)积极发展屋顶绿化,搞好环境卫生,创造出良好的生存空间和优美环境。

     (4)统一规范外窗、外阳台的颜色、形态和格调,避免造成视觉污染;统一将空调隐蔽化,设置统一的冷凝水下水管道。

     (5)环境影响报告书得到批准后,建设方应将环保工作和管理要求纳入施工与监理合同,以便督查。


3.1.3与本次验收相关的评价结论



3.2 重庆市南岸区环境保护局的主要审批意见
3.2.1 环评批复主要意见

       一、《报告书》编制较规范,编制依据充分,确定的评价时段、评价标准正确,项目建设概况、区域环境概况、主要环境问题、工程分析较清楚,评价内容全面,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分析较清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同意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报告书》的结论建议及对建设项目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批准该项目在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组团A标准分区A7-1/02地块建设。

       二、该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为:项目占地面积49375.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477.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3154.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323.12平方米。项目由20栋小高层住宅、2层商业裙房、3层商业用房及幼儿园组成,主要功能为住宅、商业、幼儿园、车库、设备用房等,商业用房预留公共烟道。共建设住宅1007套,居住人数3222人。停车位760个(其中地面30个)。项目绿地率为30.06%。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环保投资2323.5万元,环保投资比例9.3%。

       三、该项目的运营应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和本批准书附表核定的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执行。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施工期环境污染控制措施必须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主城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的要求,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旧房拆除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确保施工期大气环境质量;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和沥青,施工工地严禁燃煤,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

       (二)加强施工期的水土保持,地表开挖尽量避开雨天或暴雨季节。按水保报告批复要求预先修建沉砂池、排水沟等,弃土、弃渣应及时运往指定的地点,妥善安置。

       (三)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土石方及结构等高噪声作业安排须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并选用低频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须远离环境敏感目标,禁止夜间施工扰民。最大减缓施工期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并作好群众解释工作。

       (四)施工场地出入口地面应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沉砂池、隔离沟,出入施工场地车辆应及时冲洗,严禁带泥上路,运输易洒漏物质的车辆必须封闭运输,防止建筑弃土跑、冒、滴、漏、撒。

       (五)按报告书要求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妥善处置施工废水。营运期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营运期生活污水与商业用房废水分开收集,项目商业用房经营性废水及幼儿园食堂废水必须经过隔油、生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管网。商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得小于100m3/d。

       (六)项目住宅须设置统一的共用烟道。污水处理设施废气须就近升顶排放,发电机房柴油燃烧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塔楼顶部排放。商业裙房必须修建独立升塔楼顶的烟道,餐饮油烟由预留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引至地面,排气口避开居民住宅和人群活动频繁场所。幼儿园食堂须设置油烟净化设施,食堂产生的油烟须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由预留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排放口须避开居民住宅和人群活动频繁场所。 

       (七)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每日由专人定时收集,定期清污,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八)加强运营期环境噪声的控制,发电机房应设在建筑物底层,采取基础减震、安装吸声材料、采取隔声措施。加强项目住宅隔声设计,以减缓交通噪声的影响。

       (九)项目商业裙房不得用作娱乐用途。餐饮业入驻商业用房时需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按照《报告书》的要求搞好绿化建设。



3.2.2与本次验收相关的批复






第四章    现场踏勘情况




4.1该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的落实及变更情况详见表4-1

4-1   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落实情况一览表(1)
 

 
4-1    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落实情况一览表(2)
 

4-1   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落实情况一览表(3)




4-1   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落实情况一览表(4)






章    初步结论与建议




5.1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仅针对7-11#楼、商业楼裙、幼儿园及地下车库。本次验收5栋住宅楼,其中7#、8#、11#为13层小高层,9#、10#为12层小高层,建筑面积约35316m2,商业建筑面积约7002m2,物管715m2;幼儿园层高2层建筑面积约1053m2,地下车库250个。

       (1)“洋人街C区项目”位于临江一带,由20栋小高层、2层商业裙房、3层商业用房及幼儿园组成,主要功能为住宅及商业,配套功能有4班幼儿园、车库、设备用房等,商业用房预留公共烟道。项目于2011年3月经重庆市规划局建字第500108201100027号批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总面积149632 m2,其中地下车库为27833 m2。因建设实际情况变动,项目于2017年7月经重庆市规划局建字第500108201700039号重新批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且建字第500108201100027号同步注销,变更部分为1-4、12-13#楼(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及地下车库面积。其中地下车库为46534 m2,增加了18701 m2。变动部分不涉及本次验收内容。

       (2)根据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本次验收仅针对三标段(包括7#-11#住宅楼、幼儿园、7#、8#住宅楼下商业楼群、物管及250个地下车位)污水管网已接入生化池(该生化池已于2016年完成竣工环保验收),且该生化池规模为规模为1000m3,可满足污水处理要求,具备可依托性。整个小区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GB8978-1996三级标准接入市政排污管网到鸡冠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

       (3)本次验收项目已落实雨污分流。

       (4)本次验收项目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居民厨房油烟、幼儿园食堂油烟及餐饮预留烟道设集中式烟道超屋顶排放;幼儿园及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待确定入驻企业后,再由企业负责安装,建设单位监管承诺书见附件;车库废气和柴油发电机废气设置烟道引至地面排放。

       (5)项目内部设置1个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由各住户分类袋装化,由物管公司收集到垃圾收集点,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加强管理、及时清运,防止恶臭污染和影响小区环境。

       (6)待整个项目全部完成建设后,在进行总量控制指标、绿化率论证。

5.2验收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本次验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建设及依托性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议通过验收。






(详细验收报告内容可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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